针对有的企业以典当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浙江省经贸委、省金融办、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非法典当机构和活动的专项整治,规范典当业的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省一些担保、投资、旧货经营企业(市场)和寄售行、调剂行等中介服务机构打着"典当"旗号或超范围非法经营典当或以典当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存款,拆借资金,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
根据浙江省经贸委等部门的规定,专项整治将面向全省范围内涉嫌从事非法典当业务或以典当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存款、拆借资金、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的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是寄售(卖)行、调剂商行以及旧货(二手货)企业及市场,摸清全省非法典当机构和寄售(卖)行、调剂商行等机构从事非法典当或以典当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存款、拆借资金、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清除所有非法典当机构悬挂的与典当业务相关的的招牌、广告、招贴,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据了解,截至2006年,浙江全省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典当的企业达到144家,111家营业的典当企业典当规模达到1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