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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带火股票典当

华茂典当 2008-10-20 16:04:05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将于近期正式启动的消息公布后,一度被冷落的股票典当融资业务又重新火爆起来。

股票典当业务开始于2005年,由商务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典当管理办法》条例明确规定,“财产权利”可以作为质押典当业务品种。


由于股票典当是风险较高的业务,典当行都有一套严谨的操作程序。据南京金瑞典当行的相关人士介绍,投资者要想典当股票,股票交易必须在典当行指定的账户中操作,资金的控制权掌握在典当行手里,投资者则掌握操作密码,对于股票操作过程典当行不予过问。典当行先要对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进行评估,再对投资者的资金规模和投资能力做综合评估,然后签订专门的股票典当合同并开出当票,一般1~2个工作日资金就可以到位。


“给投资者的放款额度和相关费率,将根据我们的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该人士说,金瑞典当的最高放款额度为100%,即客户如果典当市值100万元的股票,最高可以贷到100万元的资金。在典当费率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财产权利质押每月收取2.4%的综合服务费,另外每月还要收取0.45%的利息,照此计算,典当市值100万元的股票,每月所付的费用为28500元。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典当者的金额较大或者信用度较高,他们可以根据评估情况对利息部分酌情减免。


为了控制风险,典当行还设置了警告线和平仓线。“我们的规定是1.6倍警告,1.4倍平仓。”该人士介绍,如果投资者典当了100万元的股票并获得100万元当金,其专有账户中共有200万元资金,如果股票市值跌到160万元,典当行就会向投资者发出警告,要求其追加资金或卖出股票,如果跌到140万元,典当行将强行平仓。


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开闸,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等机构进行融资,费率还可能低于股票典当。但专业人士表示,虽然在费率和专业程度上股票典当业务不占优势,但门槛方面却比融资融券业务低。典当行典当业务的重点在于评估股票,而不会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设置门槛。